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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諮詢委員會
群英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節目諮詢委員會組織章程

群英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為提供大眾一個豐富多元且優質的收視平台,並期望更加提升頻道節目之製播品質,善盡兒少頻道之媒體社會責任與落實媒體自律,保障兒少視聽權益。結合外部諮詢機制,於107年4月成立「節目諮詢委員會」(下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章程如後:

第一條:
本委員會之功能任務如下:
1. 提供頻道內節目編播之建議。
2. 兒少節目之審議與諮詢。
3. 提供本國與自製節目及外國之採購節目製播的看法與建議。
 
第二條:
本委員會委員之人選,邀集公司外部兒少身心教育發展專家、學校廣電專長學者以及對電視節目製作經驗豐富的資深媒體人士擔任。將視各次討論或審議之議題,由MY-KIDS TV台長親自邀集適合之委員與會,並指派頻道相關編播人員列席參加。
 
第三條:
本委員會每半年召開會議,各次委員會進行前由出席委員互推1人作為主席,主持各次會議之進行。若遇特殊重大且緊急之事項,有召開臨時會議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條:
本委員會開會時,本公司相關單位主管或代表須列席接受委員查詢;若另有法律上或其他專業上諮詢要求,本委員會得邀請其他專家、學者列席諮詢。
 
第五條:
所有委員會與會委員於會議之發言與建議,均應完整記載並列入會議記錄,以作為本公司節目製播之參考。會議記錄除涉及本公司營運機密事項外,由本委員會召開會議後,於本公司網站公布對節目、廣告等內容自律之會議記錄或報告。
 
本章程經本公司董事長核定後施行,修改時亦同。